定自杀好
26日凌晨,湖南邵阳武冈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杨宽生在其宿舍坠楼身亡。尽管人们对杨是否系自杀持怀疑态度,其家属也拒绝在鉴定书上签字。但无论社会怎样议论,家属怎样不同意,对杨宽生定为“自杀身亡,对邵阳武冈的官场来说,是百分之百的
“好事”,为什么呢?其一,保护了杀人者。你想杨宽生虽然是个副市长,但死了也不能再活过来了,总不能一个人死了再拉上一个去陪葬吧。作出了自杀的结论,公安机关就可以不再去破案了。再说了,如果是他杀,杀人者会是劫财害命的歹徒或争风吃醋的情敌吗?杀人者绝非等闲之辈也,很有可能还是个不小的官员呢,为一个死了的人再兴师动众地把另一个人(或官员)拉上断头台,不是太不会算帐了吗?再者,即使杀人者,也绝不是无缘无故地去杀杨宽生,背后总有点原因吧,如果是为了争权、抢官去杀人,那对武冈来说,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呀。再说了,对杨的死亡定个“自杀”还不易如反掌。大官们定个调子,再给鉴定者多发点鉴定费、保密费、如果还要鉴定者“一致”的话,再加上点一致费,不就结了。其二,可防止官场的地震。从杨宽生的被组织谈话,要提他为市长,再从杨宽生对其妻子说有人要杀他等诸种迹象看,不是没有雇凶杀人可能的。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发生的还少吗。如果组织上已有提拔杨为市长的意向的话,那么可能会出现“即生瑜,何生亮”的局面。而市长只有一个,而竞争对手可能就不是一个了,而这个人的背景可能要比杨大的多,在公开竞争无望的情况之下,实施“除瑜留亮”的策略,没了第二个竞争对手,那杀人者(或凶手的雇主)当上市长不就顺理成章,水到渠成了吗?再说了,杀人者还可能受到某些高人的暗示呢。在这种情况之下,如果真的把杀人凶手找出来,如果他再不知保密,把其他人也咬出来,那还不引起邵阳武冈官场的一场地震?出现这种情况还得了吗?当地的主*者们,总不能因为一个杨宽生的死把当地的局面搞乱、稳定搞乱、人心搞乱吧!出于对官场“大局”的考虑,定个自杀多么好啊。如果杨宽生的在天之灵不服或不安,也不要怪罪那些定性的人,他们会说,你早死了是没当更大官的命,你死了也是该死,你看你死后,还话着的官员们都是什么态度:人一死全都凉也。正因为你死了,所以你曾经的同僚们就象对待一个普通百姓一样,有的兴灾乐祸、有的另有投靠、有的重新物色。在活着的官员的心里,你的死是活该,你又怨谁呢?其三,节约了办案经费。如果定为他杀,公安机关得为破案花钱,检察机关得为审理花钱,法院还得为开庭花钱,把杀人者关进监狱吃饭也得花钱。如果破不了案,不仅公安机关的面子不好看,当地*委、*府的面子也不好看。而定为自杀多好呀,不仅节约了*法机关的经费开支,还保住了很多机关和很多人的面子。何乐而不为?杨宽生的妻子也不要想不开,当地*府多给你点抚恤金,再把你的子女都安排个好差使或也给个官,不一样很风光吗?这就是一些地方的官员们喜欢对官员的非正常死亡定“自杀”的初衷,有鉴于杨宽生的前鉴,还是请官员们不要再轻易“自杀”了,须知,你们活着与死去是大不一样的。二○○九年十二月一日